产品描述
房屋建筑采用粘钢加固的7个基本要求
(1)混凝土结构构件采用粘钢加固,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.应力结构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得低于1.5MPa。如有规范或设计要求,还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。
(2)钢筋承重构件应避免在复杂应力状态下工作,因此钢板应设计为仅承受轴向应力。
(3)环境温度为5-35℃.在建筑物使用环境湿度不**过90%的情况下,受力构件的表面温度不应**过35%℃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时,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施工质量。
(4)粘钢加固构件的混凝土表面含水量不得**过4%。含水量**限或浇筑不足90%d混凝土需要粘钢时,应人工干燥。
(5)为延缓胶层老化,防止钢板腐蚀,应在钢板及相邻混凝土表面进行防水防腐处理。M15加乳胶水泥砂浆抹面作为保护层时(应加钢丝网防裂),梁厚度不小于25mm,板材不小于15mm。其它具有防腐防火性能的饰面材料也可用于保护。
(6)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得**60℃,以与钢板相匹配的耐高温树脂为粘合剂,不受上述温度范围的限制,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17)有关规定的限制;特殊环境(如高温).高湿.介质侵蚀.放射性等。)混凝土结构采用粘钢加固时,除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外,还应采用耐环境因素的粘合剂,并按特殊工艺要求粘贴。
(7)使用粘钢加固时,应措施尽量卸载。其目的是减少二次应力的影响,即减少钢板的滞后应变,使钢板充分发挥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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